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■ 诗歌本影印最方便?
至于,教会界也普遍有这个不尊重智慧财产权的问题。最常见的是,许多教会机构,诗歌本都是随便拿来影印。
即使是财力充足的教会机构,亦是不尊重智慧财产权,不照着诗班人数一人一本地购买诗歌本,反倒愿意花大钱买一部复印机,想唱什么歌、就影印什么谱。
基本上,我们都知道,贫穷是不能作为偷盗的借口。但却是在智能财产权上,教会牧长同工的一些行径(无知或故意),反而让底下会众耳濡目染,接受「贫穷是可以作为偷盗的借口」。
但,谁说上帝要听新的诗歌才喜悦?公义的上帝绝对不喜悦偷盗的事。没钱买新的诗歌本,那就不要唱新的诗歌。古老诗歌一直唱,就无法获得上帝的恩宠?只怕根本私底下动机,是图会众自己的耳目愉悦的享受。
最尴尬的是,有些慕道友来到圣洁的教会,看到圣洁的子民基督徒也公然使用盗版的诗歌本,会无法理解光明与黑暗怎么可以同时存在。也有的非基督徒,受邀参加教会与福音机构举办的福音电影茶会,看见放映的DVD,是盗版光盘。这些人纷纷惊讶地表示:「你们基督徒也会做非法的事喔?」
■ 教会不应忽视智财权
大环境不断改变,新兴法律条文推陈出新。基督徒不能停留在原地,搞不清楚什么叫做智慧财产权。
牧者、长老应负起属灵领导人的责任,尽早把所用到的图文影音各种智慧财产,编列入教会机构预算采购项目。以免无意中误导会众,以为可以任意使用他人的智能财产权,即使「主内一家」,法律上也有区隔分际。
若一味无视智慧财产权的观念,等到被捉缉,上了新闻,不仅没有好的见证,还会吃上官司。
毕竟如同耶稣所说﹕「我告诉你们,你们的义若不胜于文士和法利赛人的义,断不能进天国」(马太福音五章20节)。因此基督徒内在的道德法律标准应该要比世俗来得更高,因为我们是光明的子女。
■ 神话语也能共享
而面对一些弱小教会与机构,碍于经济问题,处于基督教信仰与圣经资源不足的窘境,也并非完全没有解套方案。很多神学人、文字人、音乐人、美术人、科技人、广播人、经济人…,各行各业的基督徒专业人士,他们主动提供自己的智慧财产到信望爱信息中心,有查经材料、神学专文、诗歌音乐、网络技术、广播节目,透过网络嘉惠全球各地的人们。
这些人独特的共同精神是copyleft!愿意将上帝所赐的智慧财产与众人分享,其特色是所开发出来的程序或是数据,完全免费、欢迎众人转载使用。
在资本主义的社会中,凡物都有价码,连上帝的话语,或是智慧也都被标了价。他们则愿意因着爱,捐出一些智能产品与人分享而不收费,来让「尊重他人版权」与「愿意释出个人版权」同时并存,copyright与copyleft共有,实现网络世界更高的道德标准。而这没有什么,仅不过是否愿意遵照上帝的真理所行罢了。 |